早报记者 李燕
原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、46岁的学者型官员胡俊,因涉嫌受贿700余万元昨天在二中院受审。
胡俊是南京人,博士学历,毕业于南京大学人文地理专业,曾在同济大学任建筑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,研究生导师。
1997年10月至今年3月,胡俊历任静安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、党组书记、局长;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中共崇明县县委常委;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。
胡俊受贿经历始于2002年,共计受贿700余万元。
对于检方的受贿罪指控,胡俊及其辩护人并无异议,但胡俊认为其中200万元为借款并不是受贿罪的涉案金额。
2009年胡俊为购置房产,选择了和他职务关系不太密切的张某和陈某“借款”200万元。根据他的说法,2011年春节前后,他曾打算先还20万元给张某,10万元给陈某,但最终分文未还。
公诉人指出,所谓的“借款”既无借条也并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,直至案发胡俊一分钱都没有归还。检方认为“借款”一说只是为了掩人耳目,实质是受贿。
庭审证据材料显示,胡俊到案后退缴了480余万元赃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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